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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愛娟(三亞吉陽椰緣聽海軒餐飲店):
經三亞市吉陽區消防救援大隊調查核實,鄭愛娟(三亞吉陽椰緣聽海軒餐飲店)對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逾期未整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決定撤銷你單位(場所)《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三審消安檢字〔2025〕第75號)。
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不得使用、營業。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三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三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2025年8月5日
(聯系人:吳躍剛;聯系方式:38860192)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