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史志工作辦公室責任清單編制說明
根據《中共三亞市委關于印發〈三亞市“制度建設年”行動方案〉的通知》(三發〔2021〕7號)精神,我辦編制形成《三亞市史志工作辦公室責任清單》,現將有關內容作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和具體工作事項
(一)主要職責
根據市委、市政府核定“三定”規定(三編字〔2002〕26號),我辦承擔主要職責共4項。
(二)具體工作事項
經梳理,深化細化具體工作事項共13項。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
經梳理,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共0項。
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我辦主要職責,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共0項。
四、公共服務事項
經梳理,確定我辦公共服務事項共0項。
三亞市史志工作辦公室責任清單
目錄
一、部門職責登記表
一、部門職責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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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主要職責 |
序號 |
具體工作事項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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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黨史和修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擬定并組織實施三亞市黨史和修志工作的政策和發展規劃、計劃。 |
1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黨史和修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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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法擬定并組織實施三亞市黨史和修志工作的政策和發展規劃、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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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法擬定三亞市黨史、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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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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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負責中共三亞黨史和三亞地方志史、三亞年鑒概況、三亞地情等資料的征集、研究和宣傳教育工作;并負責組織出版和發行工作。 |
5 |
負責中共三亞黨史資料的征集、研究和宣傳教育工作;并負責組織三亞黨史資料出版和發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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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負責三亞地方志史、三亞年鑒概況、三亞地情等資料的征集、研究和宣傳教育工作;并負責組織出版和發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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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組織開展黨史、革命史和市情的宣傳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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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搜集整理和保存地方志資料,組織整理舊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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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組織地方志稿件的審查和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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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與宣傳工作,培訓地方志編纂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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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三亞革命歷史紀念設施、教育基地的規劃建設工作。 |
11 |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三亞革命歷史紀念設施規劃與建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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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三亞革命教育基地的規劃與建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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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
13 |
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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