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崖州灣科技城關于支持開展有害生物風險評估的鼓勵措施》政策解讀
2025年3月27日,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2025年第5次局務會會議審議通過了《三亞崖州灣科技城關于支持開展有害生物風險評估的鼓勵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共九條,自2025年5月16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實施至2027年5月15日。
一、《措施》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南繁硅谷”的重要指示,全力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國家南繁硅谷建設規劃(2023—2030年)》等重大國家戰略任務,聚焦引種堵點難點,幫助市場主體解決從國外引進農作物和林草種子、苗木成本高的問題,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引種積極性,促進種業高質量發展,結合三亞崖州灣科技城(以下簡稱“科技城”)實際,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特制定本措施。
二、《措施》的主要內容和亮點
(一)明確適用范圍。本措施施行后,對從國(境)外引進農作物和林草種子、苗木,并根據農業農村、林業草原、海關等主管部門要求開展有害生物風險評估(以下簡稱“風險評估”)的主體,給予當年度開展風險評估實際支付費用50%的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風險評估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單個主體每年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申報獎勵的主體(以下簡稱“申報主體”)按照本措施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的時間應不晚于本措施有效期。
(二)明確適用對象。申報主體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依法設立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含分支機構)。自開展風險評估之日起至獎勵資金撥付之日止,須在科技城內實質性運營。
2.根據農業農村、林業草原、海關等主管部門要求需開展風險評估且實際已開展。已開展風險評估且已完成檢疫審批手續的,需取得植物檢疫機構頒發的《國(境)外引進農業種苗檢疫審批單》或《國外引進林草種子、苗木檢疫審批單》或《進境動植物檢疫審批許可證》,且隔離種植地區應為海南省。已開展風險評估但植物檢疫機構不予通過檢疫審批的,需取得植物檢疫機構頒發的《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且每年以《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作為申報材料申報獎勵的,單個申報主體僅可申報1項;同一風險評估合同服務方出具的風險評估報告不超過2項,即不同申報主體依據同一風險評估合同服務方的風險評估報告及《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材料申報獎勵在同一年度內已達2項的,后續申報主體依據該風險評估合同服務方的風險評估報告及《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材料申報獎勵的將不予支持。
3.申報主體與申請從國(境)外引進農作物和林草種子、苗木檢疫審批的主體一致。
4.申報及獎勵資金撥付時,申報主體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或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申報主體與項目風險評估合同服務方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明確申報流程。管理局通過海南省惠企政策兌現服務系統(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公布線上辦事指南,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按通知要求在申報期限內提交申報材料,管理局在受理申報后的5個工作日內對申報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依據《境外林草引種檢疫審批風險評估管理規范》(林生規〔2019〕6號)、《進境植物和植物產品風險分析管理規定(2018修正)》等相關規定審核風險評估的規范性。如有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管理局應告知申報主體補正材料,申報主體須在1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補正材料。經審核材料齊全且符合要求的,管理局經審議確認獎勵名單并在科技城兌現平臺或科技城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公示期內任何第三方提出異議但經管理局審查異議不成立的,管理局完成資金撥付工作。
(四)明確法律責任。
1.管理局可根據實際需要對政策申報主體進行必要的走訪、調查,有權自行或組織第三方對申報主體的申報資格及申報材料進行核驗。申報主體簽署承諾書,應堅持誠實信用原則,對申報材料真實性、合法性負責,遵守本措施各項要求。如存在申報材料弄虛作假,以任何形式騙取獎勵資金或者未履行相應要求的,一經發現,申報主體須全額退還已取得的獎勵資金;同時管理局將取消申報主體在本措施下的申請資格,依法依規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企業信用服務平臺進行信用記錄,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申報主體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2.申報主體、審核與兌現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政策申報與政策兌現的廉潔性要求,堅持公私分明,堅持崇廉拒腐。對本措施實施過程中違反廉潔紀律等相關規定的申報主體、審核與兌現工作人員,經核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五)特別說明。本措施所稱“一次性”“最高不超過”支持標準僅適用于單個主體;本措施所提及的“開展風險評估之日”以申報主體風險評估委托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本措施所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內(或科技城內)”的區域范圍包括:1.三亞崖州灣科技城(中片區),即東起西線鐵路、西至崖州灣濱海,南起港口路、北至寧遠河;2.全球動植物種質資源引進中轉基地起步區,即月亮島全境;3.中心漁港片區,即東臨保港村,西至鹽灶河,北抵G98環島高速公路,南至崖州灣;4.生物谷,即崖州灣科技城開發邊界以北,牛臘水庫南北兩側,東至天指嶺山脊,北至白石嶺山脊,西至立村,南至馬鞍嶺山脊和新村所圍合的區域;5.北拓展區先行建設區域,即北至現狀南頂嶺馬鞍嶺、南至現狀環島高鐵,西至規劃高速連接線、東至馬丹村。具體以管理局屆時更新的片區及對應的四至范圍為準;本措施所涉及的金額均以“人民幣”為單位;本措施中如有與管理局財政支持的其他同類或相似獎勵或補貼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