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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三亞市“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三亞市“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附件:三亞市“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三亞市“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關于印發〈海南省“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瓊建房〔2022〕119號)要求,及時整治消除“房中房”安全隱患,打擊“房中房”所涉各類違法問題,推進建立依法、有序、健康發展的住房租賃市場,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與生命財產安全,現在全市范圍集中開展“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我市“房中房”亂象,依法整治、強力消除“房中房”安全隱患,切實加強出租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形成部門協同聯動、行業齊抓共管、屬地快速響應的常態化監管及處置機制,在規范中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為廣大市民及游客創造安全和諧的居住環境。
二、治理內容
本方案中所稱“房中房”,指違法改變房屋住宅原有結構,將房屋內原規劃設計的一個或多個居住單元,分割改建成多個更小單位進行出租,違反房屋建筑、消防等質量安全及管理要求等現象。根據“房中房”的具體表現形式,本次整治重點包括如下幾個方面違法違規行為:
(一)將房間分割出租,且最小出租單位低于人均租住6平方米的行為。
(二)擅自損壞、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功能結構等違法改建行為,具體包含:損壞或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的;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成衛生間、廚房的;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書房或廚房上方的。
(三)擅自改建“房中房”,導致不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標準,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或有消防違法行為的。
(四)擅自更改室內排水管道,污廢水接入雨水管道的。
(五)擅自占用、改建或者移裝物業共用部位或設施設備等行為。
(六)未依法取得經營許可或辦理商事主體登記,通過“日租房”、“網約房”等形式違法從事旅業經營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
負責配合相關主管部門開展“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對在管轄區內自建房、三無小區,城中村等房屋進行排查,將房屋分割出租,且最小出租單位低于人均租住6平方米,或擅自占用、改建、新建、擴建或者移裝物業共用部位或設施設備等行為進行摸排整治;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雨污水管網主管部門對更改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混流等違法行為查處提供行業指導,指導并督促三亞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對污廢水接入雨水管道的行為進行檢查整治;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物業主管部門在管轄區內組織物業服務企業摸排在管小區。
(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牽頭推進“房中房”整治工作;對涉嫌違規分割出租,擅自損壞或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功能結構,違反相關裝飾裝修及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檢查,對更改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混流等違法行為查處提供行業指導,督促三亞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具體對污廢水接入雨水管道的行為進行檢查并整治。指導并對后續整改提供行業政策指導與專業支持;制定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規范長租房市場秩序,支持租賃市場發展。
(三)市公安局
負責對出租房屋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存在治安隱患,以及當事人妨礙依法執行公務等行為進行查處。
(四)市消防救援支隊
負責對消防設施及“房中房”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并提供行業指導。
(五)市旅游文化和廣電體育局
負責對屬地開展旅館業項目的排查整治提供行業指導、支持;將查處的違法違規旅館業項目記入誠信管理檔案。
(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負責對未依法辦理商事主體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者進行監管。
(七)市財政局
負責在“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過程中,對需增加工作經費的單位或部門,予以經費支持。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如在工作開展中有經費需求,可將申報資料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向市財政局申請。
(八)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負責對各行業主管部門移交的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線索進行依法依規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完善“房中房”發現機制
依托“12345”熱線及消費者協會等投訴平臺作用,及時受理各類涉“房中房”投訴舉報。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責任,發揮社區網格作用,落實網格員日常巡查要求,及時發現并上報涉及“房中房”的違法違規行為。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委員會要強化服務意識,積極配合相關行政及基層管理部門做好房屋出租登記和備案工作,物業服務企業應書面告知業主或承租人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進行現場監督,對發現涉及“房中房”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書面報告相關行政部門。各職能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和業務銜接,切實掌握租賃住房項目、旅游民宿等各類市場主體的數據清單。
(二)建立完善投訴舉報處置機制
針對“房中房”投訴舉報的不同情形,按照“法定、商定、指定”原則,分別由相關管理部門處置。有關部門、單位或社區(村委會)受理投訴舉報時,發現涉嫌違反其他部門管理規定的情況,應及時制作線索信息移送相應管理部門。
(三)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聯動機制。
“房中房”整治涉及面廣,執法難度大,各有關職能部門需主動作為、齊抓共管,充分形成監管合力。各相關部門要集中組織力量,通過聯合執法與專業執法相結合,采取拉網排查、不定期巡查等方式,查處并曝光“房中房”典型案件,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五、實施階段
(一)摸底排查階段(2022年5月16日—2022年5月31日)
市、區物業主管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在各自在管轄區內組織物業服務企業摸排在管小區,各區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對在管轄區內自建房、三無小區,城中村等房屋進行排查,將房屋分割出租,且最小出租單位低于人均租住6平方米,或擅自占用、改建、新建、擴建或者移裝物業共用部位或設施設備等行為摸排認定,并建立臺賬。
市、區房屋質量安全監管部門按屬地管理原則,對全市房屋存在擅自損壞、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功能結構等行為進行摸排及鑒定后建立臺賬。
市、區雨污水管網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督促三亞環境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對更改室內排水管道,污廢水接入雨水管道的等行為進行摸排認定,并建立臺賬。
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我市房屋未依法取得經營許可或辦理商事主體登記,通過“日租房”、“網約房”等形式違法從事旅業經營的行為進行摸排認定,并建立臺賬。
市消防救援支隊對我市擅自改建“房中房”,導致不符合國家消防安全標準,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或有消防違法行為的進行摸排認定,并建立臺賬。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5日)
各相關單位要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建立清單臺賬,根據工作方案統一部署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房中房”問題要及時督促相關主體進行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移交有關部門進行查處,對涉嫌違法的,要從嚴從速進行查處。同時,及時曝光整治工作中查處的“房中房”違法違規行為,讓群眾知曉,形成震懾力。省住建廳將會同有關部門通過查閱臺賬、抽查、督查等形式,對我市的工作情況進行督導。
(三)工作總結階段(2022年6月16日—6月20日)
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分析總結轄區內“房中房”違法違規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措施,形成整治工作報告。報告中應包括排查房源底數、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整治舉措、長效機制建立等情況,于6月16日前報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匯總,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全市“房中房”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上報省住建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本次專項整治作為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租購并舉住房制度要求的重要舉措,相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人,統籌各職能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聯動查處的協調機制,落實整治工作的具體要求。
(二)健全長效機制
各相關單位要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及時總結經驗,提煉固化行動中好的做法,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市場投訴、摸排、處理機制,將專項整治、動態管控、源頭治理有機結合,推動建立“房中房”長效監管機制。在加強整治的同時,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合法經營、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三)嚴格依法行政
各相關單位要深入研究“房中房”整治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要做到有據可依、程序合法、法律適用準確。同時,對阻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暴力抗法的違法行為,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注重宣傳引導
要充分運用現有宣傳渠道、注重發揮新媒體作用,加強新聞宣傳,普及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知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發揮正反典型的導向作用,在整治工作中及時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