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集中宣判三起販毒案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為打擊和震懾毒品犯罪,增強人民群眾拒毒、防毒意識,6月25日上午,三亞市兩級法院組織開展毒品案件公開宣判暨法治宣傳活動。市委政法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公安、檢察、司法、邊防、特邀監督員、市禁毒委各成員單位、學生代表近300人到場旁聽庭審。
在場人員首先集中觀看了禁毒宣傳片《青春毒殤》,宣傳片通過大量的調查數據、案例和專家講解,向在場群眾生動形象地介紹禁毒知識和毒品危害。
隨后,三亞市兩級法院對三起販毒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在唐某國販賣毒品案中,其在田某處取到毒品后,帶至某快遞點郵寄給楊某龍,販賣甲基苯丙胺34.91克。城郊法院認為,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且系累犯,應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八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在楊某龍上訴案件中,楊某龍在快遞點簽收從湖北公安縣郵寄來裝有毒品的快遞包裹時被公安干警當場抓獲,二審法院經過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認定的事實一致,認為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楊某龍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罰金5萬元;在黎某愿一審案件中,三亞中院認為,黎某愿無視國家法律,伙同他人共同販賣毒品海洛因8019.13克,販賣毒品數量大,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照《刑法》規定,判處被告人黎某愿因犯販賣毒品罪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記者吳英印 通訊員周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