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龍舟競渡體育項目有著濃厚的民族文化內涵。龍有喜水、好飛、善變、征瑞等神性和興云布雨、司水理水的神職。人們相信通過聲勢浩大的龍舟競賽,能使天上水中的神龍心神感應而大娛大悅,從而煥發神性,恪盡神職,保佑一方水土風調雨順,稼漁豐成。同時,也使人們自身稟賦龍性,像龍那樣強悍矯健,進而驅邪避兇。
發展歷程
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傳統文化得到了更好的保護和恢復,同時生產力得到了解放,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龍舟運動也隨之得到了飛速發展。各地龍舟協會相繼成立,龍舟的競賽規模也越來越大。
龍舟競渡比賽項目發展到今天,主要以民間體育運動形式呈現,但是它的深層動因卻是紀念先賢、祭神祈福、驅邪避災,這也是這項運動經久不衰的原動力。龍舟競渡可以強健體魄,激發競爭意識,培養團結協作和勇于拼搏的精神。龍舟競渡能夠令參與者和觀者情感愉悅,在尊重民族風俗、習慣和競渡規則的基礎上,達到自我教育的功能,并產生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
歷史淵源
五代時期,競渡之風盛行。一到端午日,官府賜給競渡組織綾羅綢緞,并為龍舟比賽設置了錦標,即在終點設一竹竿,竿頭上懸錦彩,競渡優勝者奪到錦彩就稱為奪標。龍舟競渡活動就成為一項激烈爭奪、扣人心弦的體育比賽,而這種奪標賽就是現代體育比賽中奪取“錦標”的由來。
民國時期,龍舟競渡在我國南方地區開展得非常普遍,特別是每年的五月初五,除舉行龍舟競渡外,人們還斟艾酒、掛菖蒲、包粽子、寫符章。在這個時期,地方政府也參與其中,為龍舟比賽的優勝者頒發獎品。龍舟競渡也逐漸向現代體育轉化,采用現代體育的比賽方法,如開始使用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