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蹴球,原稱踢石球,也曾稱挫球或挫石球,是中國十分古老的一項民間體育活動,有著悠久的歷史。近年來,通過對蹴球運動的不斷規范,傳統蹴球運動得到了傳承和發揚,并于1999年被國家民委和國家體育總局列為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
競賽特點
于奕正《帝京景物略》中記載:“是月,小兒及賤閑人,以二石球置前,先一人踢一令遠;一人隨踢其一,再踢而及之,而中之為勝。一踢即著焉,即過焉,與再踢不及者,同為負也。再踢而過焉,則讓先一人隨踢之。”隨著踢石球運動在社會上的普及,石球的材料也發生了一定的變化,由石球變為了土球、鐵球、瓦球,甚至胡桃都可以作為游戲的工具進行游戲,大大滿足了游戲者游戲的需求。傳統的街巷蹴球運動十分靈活,尤其受到青少年的鐘愛。在場地方面有無界線均可,但要求玩伴們須事先就規則達成統一意見。另外踢石球的場地條件也是可變的,可以在街巷平整的地面上進行,也可以在平地上設置瓦片等障礙物玩,還可以在有坡度的地方玩。
發展歷程
蹴球作為一項體育游戲,通過社會傳承在民間逐漸流傳下來,尤其深受北京市民的喜愛,大多在滿族、蒙古族、回族等民族中流行,辛亥革命后逐漸衰落。踢石球1995年被列為北京市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當時的比賽名稱為“挫球”,并在第五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進行了表演,獲得二等獎。1998年舉行了首屆全國性的蹴球邀請賽,1999年國家民委和國家體育總局正式將該項目定名為“蹴球”,并列入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正式比賽項目。在該屆民族運動會上,來自全國的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報名參賽。自此,蹴球項目成為歷屆全國民族運動會上參賽隊伍最多、最受群眾歡迎的民族傳統體育項目之一。
歷史淵源
“蹴球”名稱的來源,借鑒了古代“蹴鞠”的名字,但在腳部使用方法上完全不同,蹴鞠是用腳內側、腳背、腳外側等部位踢球,而踢石球是專門用腳底搓的,力量不一樣,技術也不一樣。另外“鞠”從“革”,與“石球”這一體育器材有顯著不同,“球”從“玉”,“玉”與“石”質地卻相似,“蹴球”一詞也因此而產生。為了尊重歷史,該項運動在1999年被國家民委和國家體育總局正式定名為“蹴球”,其名取甲骨文中“蹴球”字形的“用腳踏球而行”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