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球起源于寧夏,由青少年放牧時的“打籃子”“趕毛球”演變而來,亦稱為“牧球”。木球運動,既保留有濃厚鄉土氣息的趕毛球的動作,又富有一定的競爭性和對抗性,受到廣大群眾的喜愛。

木球球體長9厘米,圓周長18厘米,球體兩端呈半球形,中間為圓柱體。比賽場地需為平整、無障礙的長方形土地或人造草地,長40米、寬25米。參賽兩隊每隊出場5人,每人手握長70厘米的木質或非金屬擊球板,運用傳球、接球、運球和擊球射門等技術,避開對方防守,將球擊入對方球門得分。同時隊員們需用搶斷等防守技術,阻止對方得分,比賽以最終得分多者為勝。
1982年第二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木球作為表演項目首次亮相。隨后,經過對規則的不斷修改完善,項目推廣程度不斷提升。1991年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首次將木球列為競賽項目。木球因其競爭性與趣味性而在全國范圍得到一定發展,特別是一些地區多次舉辦木球單項比賽,形成了規模效應,為該項目的推廣普及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