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原稱“搶花炮”,是流行于廣西、貴州、云南、湖南等地的一項民間傳統體育活動,已有500多年的歷史。傳統的搶花炮不限人數、隊數,場地通常設在河岸或山坡上,無邊界限制,具有較強的對抗性、娛樂性,深受各族群眾的喜愛。每年農歷三月三或秋收后,廣西、貴州等地以村寨為單位進行搶花炮比賽,稱為“花炮節”。2021年搶花炮被列入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花炮是直徑14厘米的彩色圓形餅狀橡膠物,外圓呈輪胎形,厚約2.5-3厘米。花炮比賽由兩個隊每隊上場8人,在長60米、寬50米的場地內,以規則允許的行為,運動員手持花炮通過奔跑、傳遞,將花炮投入對方的花籃得分;并以阻截、搶斷等技術反搶,阻止對方得分。在規定40分鐘比賽時間結束時,得分多者為勝隊。
1986年第三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首次將搶花炮列為競賽項目,2003年第七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正式更名為“花炮”,并對規則做了進一步完善。花炮項目以高強度對抗、團體配合和對參賽選手較高身體素質要求的特點,為觀眾提供了極佳的觀賽體驗,日益受到群眾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