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棠區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 ||||||||||||
|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 (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方式 |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 | 區級 | ||||||
| 1 | 法治宣傳教育 |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 1.法律法規資訊 2.普法動態資訊 3.普法講師團信息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司發通〔2019〕57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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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 1.轄區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 2.法治文化作品、產品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司發通〔2019〕57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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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律師 | 對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書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業務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主席令第76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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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公證 | 公證員一般任職執業審核、考核任職執業審核 | 審查(考核)意見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主席令第39號) 3.《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02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精準推送 | 申請人 | √ | √ | ||
| 5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服務 | 1.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 2.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書 3.指派通知書 |
《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精準推送 | 法律援助申請人、受指派的律師事務所或其他組織等 | √ | √ | ||
| 6 | 法律援助辦案人員辦案補貼的審核發放 | 案件補貼審核發放表 | 《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 |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精準推送 | 申請人 | √ | ||||
| 7 | 對法律援助機構不予援助決定異議的審查 | 處理決定書 | 《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 |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精準推送 | 申請人 | √ | ||||
| 8 | 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2.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表) 3.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 4.表彰決定 |
《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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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對律師事務所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師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擅自終止法律援助案件或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法律援助條例》(國務院令第385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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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基層法律服務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準許可 | 不予受理通知書 | 1.《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法部令第137號) 2.《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法部令第138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精準推送 | 申請人 | √ | √ | ||
| 11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 1.《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法部令第137號) 2.《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法部令第138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紙質媒體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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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表彰獎勵 | 1.評選表彰通知 2.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空白表) 3.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 4.表彰決定 |
1.《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法部令第137號) 2.《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法部令第138號)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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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法律查詢服務 | 法律法規和案例檢索服務 | 1.法律法規庫網址或鏈接 2.典型案例庫網址或鏈接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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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法律服務機構、人員信息查詢服務 | 轄區內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仲裁、人民調解等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有關基本信息、從業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兩微一端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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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法律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咨詢服務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法律咨詢服務指南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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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信息 | 1.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相關規劃 2.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工作站具體地址 3.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號碼 4.中國法律服務網和各省級法律服務網網址 5.三大平臺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第711號) 2.《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 海棠區司法局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公開查閱點 ■便民服務站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其他法律服務網 注:有關公開信息可推送或歸集至本省級法律服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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