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關于采取超常規舉措助力戶外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科室、支隊、分局:
為貫徹落實李克強總理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政府工作報告上提出的通過穩就業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費意愿和能力,支持餐飲、商場、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務業恢復發展,扎實做好“六穩”,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講話精神,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采取超常規舉措確保完成全年經濟目標的實施意見》(瓊廳字(2020)22號)要求,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采取服務為主、執法為輔的原則,積極推動消費業態有序穩定發展,促進全市消費潛力釋放,特制定指導意見如下:
一、允許各區政府、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在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占用盲道、不侵占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工作等前提下,利用政府儲備地、空地、村集體用地等閑置用地,設置臨時攤點攤區。
二、允許各分局根據管理職能需要設置臨時攤點攤區。各分局需設置臨時攤點攤區的應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同意后會同社區進行統一規劃,劃線定點、并在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網站發布公告。
各區分局設置臨時便民攤點應本著尊重歷史和市民習慣,方便群眾,以及先入市場后規范的原則,科學、合理地設置便民和疏導攤點。
三、允許各區政府和各職能部門利用有條件的場地發展夜間經濟、庭院經濟。設置夜市攤點攤區,應制定具體管理要求,明確衛生規范,配備專職管理人員、保潔員和必要的公共衛生設施。
四、允許臨街店鋪臨時越門經營。允許臨街商家在門店外臨時設置、擺放促銷宣傳品,招攬顧客,設置貨物臨時堆放點,顧客臨時等候區、就餐坐席。
五、允許大型商場在紅線范圍內開展店外宣傳促銷活動,搭設活動拱門,擺放供顧客休息的桌椅,設置臨時性的促銷攤位。
六、允許快遞企業臨時占道派送,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用品供應。
七、允許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企業擴大停放區域。
八、各分局在轄區范圍內發現已設置的臨時攤點攤區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市道路設施的,應告知設置單位將設置點位、時限、相關管理制度等材料報屬地綜合執法部門備案登記。
各分局應主動引導流動商販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到臨時攤點攤位上集中規范經營,安排執法人員協助便民市場的管理。各支隊根據各自職責配合加強監管。
九、城市主干道及消防通道、盲道禁止違規占道行為。
十、全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持柔性執法和審慎包容監管,按照網格化管理要求,對臨時占道攤點攤區進行不定時檢查,勸導經營者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潔衛生工作,維護城鄉市容秩序,保護城鄉環境。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