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七屆三亞市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邀請和列席人員范圍及編組辦法
(2019年1月4日市政協七屆十一次常委會議通過)
一、邀請和列席人員范圍
(一)邀請人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市安全局主要領導,市政協歷屆退休(離任)主席、副主席。
(二)列席人員:下列范圍中不是七屆市政協委員的人員:1.住我市省政協委員;2.各區黨委和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工委和管委會,市委各部門、市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省駐三亞有關單位、市屬大型國有企業,各大專院校、國營農場,各一名負責人;3.市政協機關處級干部;4.市委統戰部處級干部;5.各區政協聯絡組組長;6.市黨外知識分子聯誼會、老教授協會一名負責人;7.中央、省主要新聞單位駐三亞機構和《三亞日報》主要負責人。
二、編組辦法
委員按界別分五個組進行討論。主席會議成員和邀請人員未編入各組,可視情參加有關小組討論;列席人員根據其單位職能編入各組。具體編組如下:
第一組:中共、民革、民盟、民建、民進、農工黨、致公黨、九三學社、臺盟、工商聯、臺聯、無黨派委員。
第二組:共青團、總工會、婦聯、青聯、科協、僑聯、對外友好人士、少數民族、農業、社會福利保障、宗教界委員。
第三組:文藝、社科、科技、新聞、教育、醫藥衛生、體育界委員。
第四組:經貿界委員。
第五組:特邀界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