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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2012 年,我委全面落實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及時、全面的獲取政府信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在落實政務公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根據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規定和要求,現將市國資委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我委按照《三亞市人民政府有關印發三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通知》要求,本著嚴格依法、積極穩妥、注重實效的原則,不斷完善公開制度,創新公開形式,拓展公開內容,強化公開監督,努力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我委成立了由國資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辦公室的領導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由辦公室專人負責我委信息公開工作。理順了責任主任和領導機制,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效運行。
(二)健全工作機制。我委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堅持把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加強機關勤政廉政建設,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作為完善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透明機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作為轉變職能、轉變作風的重要工作內容,積極營造信息公開的良好氛圍,使信息公開逐漸成為全員行為意識和工作習慣。
(三)規范信息公開行為。結合我委信息公開工作的實際,明確了國資監管信息公開職責、程序和公開方式,將國資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分解到科室和個人,做到機構到位、人員到位、制度到位,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四)完善信息公開形式。我委堅持凡是可以向社會和機關公開的事項全部公開透明,凡是可以公開選擇業務關聯機構的全部陽光操作,努力實現國資監管信息公開網絡化、信息化,加大了主動公開的力度。
二、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我委堅持圍繞讓干部職工知情、監督、滿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建立科學合理、便于操作的信息公開監控制約機制,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權力運行的內部監督,防止濫用權力。對涉及委機關及企業干部選拔使用、機關財務預決算、重大物資采購等敏感的問題,依法應公開的,都及時在委機關、委務會議、黨委會議和信息公開欄等向機關、企業干部職工公開。在委機關財務管理方面,明確審批權限,凡重大項目開支情況均由委務會議討論決定;在公務員錄用、考核、獎懲、任免和企業領導人員選聘、任免等方面,認真落實職工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堅持做到“兩公開,一監督”:一是公開進行干部考察工作。在干部考察期間,我們將考察對象、時間、考察人員、聯系電話等,在企業內部和機關公開欄公布,接受群眾對考察工作的監督;二是公開擬任人選。擬任人選經黨委會討論后,將擬任人選的基本情況、擬任職務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在公示期滿,沒有實質性問題,方可發文任職。
截至目前,我委編制了機關工作人員通訊錄,發放到各有關企業;設置了信訪接待室和舉報電話、監督電話,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2012年共主動公開外網信息69條,報道重要活動信息20條。基本做到了凡是涉及我市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決策,事關全體干部職工民主權利、切身利益,群眾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都依法進行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和答復公眾咨詢情況
我委通過依申請公開專用信箱和信訪辦受理公眾的信息公開申請。2012年我委高質量地辦理群眾來信,解答公眾關心的企業改制、股權糾紛、職工維權等方面的問題,全年共處理群眾信訪、投訴、咨詢54件次,辦結率90%;督辦案件5件,辦結率100%;網上信訪6件,已全部辦理完畢;年底收到依申請信息公開1件,經初步審查,所申請的信息為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全年沒有因信息公開而引起的行政復議申請,沒有行政訴訟案件。
四、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2年我委信息公開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制度建設還不夠完善;二是信息公開的形式、公開的時效性等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和加強;三是信息量和信息公開覆蓋面有待于進一步擴大;四是信息公開促進國資服務、監管規范和黨風廉政建設的作用也還有待進一步發揮。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委將不斷吸取經驗,改進工作,繼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責任,端正工作態度,樹立便民服務意識;
(二)規范信息公開工作機制,不斷加強推進信息公開的制度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
(三)提高對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創新信息公開的形式,充分發揮信息公開的服務功能;
(四)加強信息公開的培訓,注重提高工作人員素質,促進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201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